6月2日,重庆南岸区法院发布一则案例。1991年,重庆男子王超与林艳登记结婚,同年生育儿子王平。2002年二人离婚,并约定王平由王超抚养,且承担孩子的一切费用。离婚后,二人因孩子教育问题多次争吵,期间林艳还告诉王超,孩子并非其亲生。2008年,王超带着王平进行了亲子鉴定,鉴定结论载明:王超与王平不是亲生父子关系。考虑到从小抚养王平的感情,且孩子仍是学生,王超仍继续为他提供生活、教育费用,直到大学毕业。王超没想到王平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,失联不告而别,然而此时的王超已身患尿毒症、肾功能衰竭等重病。无奈之下,王超将前妻诉至法院,要求退还抚养王平期间支付的19.9万余元,诉求获法院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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︻$▅▆▇◤ 日期:2024年03月05日 星期二 分类:
社会百态 浏览(10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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