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份的时候,我忽然收到一条北京互联网法院的短信,说我被字节跳动告了。字节跳动可是现如今的宇宙第一大厂,旗下有今日头条、抖音、西瓜视频等等多款国民级应用,我怎么得罪这家巨头了呢?
我的微博里涉及到很多公司和名人,接到律师函不是第一次,但真正成为被告还是第一次,更让我不知所措的是,我完全不知道是因为哪一条微博。第二天我收到了法院通过EMS寄来的传票,才知道是因为这条微博。
当下的反应是愕然,因为微博的敏感词机制,只要提到竞品的关键词,就会被限流,所以尽管我名义上有30万粉丝,但真正能在自己的时间线上刷到这条微博的人是极少的。因为我从来不在意数据,所以也从来不规避敏感词,但万万没想到被告了,尤其是这条微博的转发只有1,评论只有2。并且同样是因为敏感词,有一条评论还被系统屏蔽了,所以点赞数也只有1,整体有效互动数(点评赞)只有3。
我看了下关于这条微博引发的诉讼时间线:首先,字节跳动通过私信联系我删除,被我拒绝;然后,他们给微博发投诉电子邮件要求删除,被拒绝;然后,他们给微博快递了律师函要求删除,被拒绝。最后,他们决定起诉我和微博。
字节跳动首先是认为我引用的图片是谣言,这是引发起诉最重要的因素。这张图片并非我原创,而是我在网络上下载的,我的配文里主要想说的,也是字节跳动的媒体平台算法机制,并没有对图片的内容进行肯定或者否定。字节跳动的态度很强硬,拒绝调解,索赔十万元,并且要求我和微博在媒体上公开道歉。
我首先寻找了我引用图片内容的出处。好险,大概是因为字节跳动的律师四处出击,那张图片在网络上已经很难找到了,但还好:
1.我引用的图片上还有其他博主的水印;
2.我找到了图片中内容的其他来源,并且发布时间早于我的微博发布时间。
我一开始因为传票的事有点烦躁,尤其是我对象多次嬉皮笑脸地吓唬我说:“准备赔十万喽!”我对象平日里是一个情商很高的人,我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件事上会这样表现。接传票上法庭,无论是任何人第一次遇到这种事都会有点无措的,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不能帮上忙,也应该不要添乱吧?还好后来我对象说如果官司真的打输了要赔十万块,愿意用自己的私房钱帮我出这十万。
网络侵权的官司我虽然是第一次打,但并不陌生,以我发的那条微博的影响力来看,即使是官司输了也不用承担多大责任,何况还未必输。在正常情况下,微博官方在接到律师函之后都会删除有争议的内容,我之前也多次被管理员通知删除微博,包括拼多多、吴亦凡、张杰、肖战等。这次微博接到网络投诉以及律师函,都没有删除那条争议内容,大概也是认定了字节跳动,不会因为这样一条传播范围非常有限的内容而走法律途径。
我首先登陆了互联网法院的后台,提交了我采集到的证据,并且填写了应诉状,主要内容是:
1.图片内容非我原创,我只是转载;
2.我的文字内容并未对图片内容做出表态;
3.传播范围有限。
很快就到了开庭那天,字节跳动方面派了一个律师,微博派了俩律师,法院方面有一个法官和一个书记员,加上我总共6个人,我用微信小程序远程参加网络开庭。
字节跳动的律师非常强悍,但也只是像复读机一样说我是金V用户,影响力巨大。被她说的次数多了,我都恍惚了,觉得自己真的“影响力巨大”。字节跳动的律师说我的文字内容称“头条系的内容平台,就像是媒体界的拼多多”这句话对他们公司造成了贬损。
法官都愣了,连问两遍“像拼多多怎么了?”律师有点语塞但还是硬说:因为拼多多的口碑很不好。我当场就笑出来了。字节跳动的律师提供了很多证据,证明他们旗下的内容平台美誉度很高,而微博的律师也提供了很多证据,证明字节跳动的内容平台低俗。法官说,这些都不用说了。
庭审可能持续了一小时左右,大部分时间是我和字节跳动的律师在说话,微博的两个律师好像全程不在状态,法官问他们的问题中有两个关键的都没有答出:1.金V是什么意思?2.涉事内容是什么时候删除的?
我回答了金V的规则:30天内的账号内容总阅读量超过1000万就是金V,这是一个动态的数据,如果少于1000万,就不是金V了。法官又问微博的律师,我发微博的时候是金V吗?律师说要去查一查。我其实也忘记了这一个小时都在吵些什么,只是觉得很荒谬,我们6个人为了一条转评赞个位数的微博内容浪费了这么多时间。
最近判决书下来了:判决书生效之日起,我在自己的微博上向字节跳动道歉,并且承担诉讼费400元中的350元,微博承担50元。驳回字节跳动的其他诉讼请求。
作者:陆景开 @ 神勇小白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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