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春”是石阡侗族人民世代流传下来的一种综合性民俗活动,主要活跃在“立春”时节前后。从“唐朝差我送春人,特来贵府开财门”这么一句春词可见说春之俗始于唐代。
说春,古名“鞭春”,其俗渊源甚古,时至今日,每岁“立春”时节前后,县内约有一百多个“春官”,手端“春牛”,走村串寨,或入县城,挨户说春。“说春”是石阡侗族人民世代流传下来的一种综合性民俗活动,主要活跃在“立春”时节前后。从“唐朝差我送春人,特来贵府开财门”这么一句春词可见说春之俗始于唐代。
说春之人,称为“春官”。据考证:“春官”是我国二千多年前就有的官名,负责掌管邦国的礼节。据《周礼》记载:“以宗伯为春官,掌邦礼”。唐代也将礼部长官称为“春官”,从此朝中以“春官”为礼部的代称。历唐宋至明清,“司天官”属下有“春官正”“夏官正”等官名,明太祖设春、夏、秋、冬四官,谓之“四辅”。
“春官”在规定范围内说春,“立春”气节一过,说到哪寨哪家,就把“春牛”放置在哪家人供奉,第二年又去从哪家人说起。清末明初直至解放前夕,是“说春”发展的鼎盛时期,“说春”范围不再有地域之分,每年立春前后,艺人遍布全县各乡镇,活跃在仡佬、侗、苗、土家等各兄弟民族的村村寨寨中,时达数十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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